他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办理扣分原则可以的。
1、从2013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拉黑锁死",接受调查。
2、交管局提醒,车主一年内第二次累积扣分达12分的,也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小型车车主在一年实习期内,扣满12分,将注销小型车驾照。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在实习期内扣满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将注销大中型客货车驾照。
3、在 驾驶证 一个记分周期内 记满12分(或者是一次性记满12分) 后会被交警扣留, 而驾驶人则要在 被扣留后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报名参加“满分考试学习”, 接受为期7天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学习完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记分予以清除,重新发放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