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
2.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干.部”一词来自于日语,本是日语中的一个汉字词,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日语的“干.部”一词是日本人根据法语“cadre”一词意译成的。法语“cadre”一词的本义是“骨骼”,引申指在军.队、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
“干.部”一词已经被许多国.家所采用,用来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二十世纪初,“干.部”一词被引进中.国以后,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频繁使用。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中,首次使用了“干.部”一词。从此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称为“干.部”。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对我.国干.部本质特征所作出的科学概括,也是区别于任何剥削阶段官.吏的根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