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不够具体,情况你应大概描述一下。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警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按照法律,就应当将车子返还给你。交警扣押车子只能做调查取证之用,因此,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后就改让你取车。至于赔偿的事情,交警可以调解,但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都愿意才行。所以,交警以让你们达成什么协议,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你可以据此再次跟交警部门沟通,明确将道理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仍旧不给你车,你可以向他们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即该交警队所归属的公安局,也可以直接向区政府或者交警队的直接上级区交警支队反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