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垃圾分类的措施有什么?

2020-09-24 社会 83阅读
广州实施垃圾分类来爱护该市的清洁,环保部门在各个地方都摆放了分类垃圾桶,塑料垃圾桶,不锈钢垃圾桶,还有种玻璃垃圾桶等各式各样的户外垃圾桶。
同时也采取了相关的警告和罚款制度:3次劝告不听就开罚单 七种情形必罚 最高罚款额达到3万元
三次不改将被罚。城管执法队在检查时,若发现社区内的垃圾没有分类,将先处罚街道,其次再处罚居委,再次将处罚物业公司,
七种情形必罚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将对7项行为作出处罚,最高罚款额达到3万元。
(一)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品住宅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四)不按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分类运输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未经许可接纳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七)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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