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主动提出离职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企业才准备清算关闭,你是没有资格取得经济补偿金的。2、如当初企业宣布清算,并许可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可取得经济补偿之后,你才提出离职,或许有可能获得该资格(但这在逻辑上难以成立);3、既然离职事项已经完结,申请要件也随之消失。4、这只是局外人的分析,作为当事人你不妨也可以尝试咨询前企业的。
有赔偿,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年发放以一个工资的标准;
没有赔偿,到新的工作单位,属于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不存在有损失的一方;
处于孕产期的员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存在赔偿,除非新的岗位不适合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注销公司,换新的用人单位接收员工,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应当提前通知全体员工。通知的时间,比照续签劳动合同的通俗办法,应当是提前一个月,如果你没有去新的接收单位,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