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非农业户籍;这一点要给我们特别阐明,公租房是租给没有适宜住所的人,农业户籍的人都是有宅基地的,所以也就不达到这项规矩,进城务工的农人家庭名下也是有宅基地的,所以在大多城市,农业户口是无法申领公租房的。
2、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如果单位没有年终将,按12个月计薪的话,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人就达到申领条件,个体户也同样,收入低于3万元就达到条件。两人申领住所,则一起收入不高于6万元/年,一次类推。
3、人均产业在11万元及以下;这儿的产业不是指存款、包含机动车、非寓居底商、工商注册以及其他拥有产业价值总和,低于11万元。也就是说,没有超出本身经济方可的高消费物品。
4、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没有享用其他住所确保的家庭;以家庭名义申领住所的话,首要要确保现在没有正在享用的其他住所优待确保;其次人均建面小于12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是三口之家,现在住所不得大于36平方米。
5、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方可申领;这儿的离婚人员也要达到名下无房,且个人产业低于11万元,且收入低这三个条件。间隔1年期限是以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盖章收效的日期为准始日期。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参考资料:公共租赁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