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依据是:(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第八十八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您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是提起自诉:
(1)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有人证、有录像、有派出所的笔录就可以了。
(2)诉讼不是您说的1年:那是民事诉讼中只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您这是刑事案件,应适用的是刑事追诉时效:轻伤的一般是在5年内都可以追究,如果公安立案侦查了,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