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是指在西方犯罪学中被认为是一种“挫折攻击型”犯罪,而在中国,激情犯罪的概念可以更加宽泛,一般被认为是当事人在某种外界因素刺激下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产生的犯罪行为。其侵害手段残酷,涉及面广,危害性严重。此类案件有着共同的基本特征,当事人通常品德修养较差、文化层次较低、经济收入微薄、心理品质脆弱等;从性格特征上讲,当事人往往比较内向或比较偏执;从年龄阶段讲,当事人以不谙世事、缺乏自控能力、情商较低而智商尚可的中小学生居多。
中国的刑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激情犯罪”,但立法上变相的承认这种犯罪,而且考虑了这种因素,还多方面表现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人们常见的刑法酌定量刑几种情节:(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实施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4)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5)犯罪侵害的对象。(6)犯罪人的一贯表现。(7)犯罪后的态度。等等。都作为法官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另外,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确实是作为一个从轻量刑情节而作用的,如常见的大义灭亲就是一例,通常认为是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的犯罪处理的,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具体裁量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