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属于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县级市)。
济源因济水发源地而得名,古济水与长江、黄河、淮河并称“四渎”(《尔雅•释水》中记载:“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是愚公移山故事的发祥地。
面积1931平方公里,人口72万,位居河南洛阳、焦作及山西晋城、运城四市的中间地带,素有“豫西北门户”之称。
1988年撤县建市,1997年成为河南省省辖市,2003年被列入“中原城市群”,2005年被列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2012年被列入中原经济区核心发展区域和沿(太)原(郑)州(合)肥发展轴。
2014年以来被确定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市和全省唯一的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篮球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城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等多项荣誉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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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济源市历史悠久,上古时代这里就是夏朝故都,夏代第六代君王少康迁都原,即今济源市区西北部火车站一带。商代济源一带有向国、召国。西周、东周时期,济源一带有原、樊、向、苏、单等诸侯国。
春秋战国济源一带先属郑国,后属晋国,再后属韩、魏。秦代(前221-前206)济源境内设轵县。一说属三川郡,一说属河内郡。
汉代(前206-220)济源境内设轵县、波县(今裴城一带)、沁水县(今王寨一带)。三国时代(220-280)济源境内设有轵县、沁水县,属魏国河内郡。
西晋(281-316)时济源境内有轵、沁水二县,属河内郡。东晋(317-420)时期,济源属前秦。北魏后分为东魏和西魏。济源东部属东魏,境内有轵、沁水二县。
西部属西魏,境内设有邵郡。辖苌平县。北周(558-580)和北齐(551-577)时期,沁水县并入轵县,改苌平县为王屋县。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析轵县北置济源县,大业三年属河内郡。从此有了济源县。
唐代(618-907)济源一带政区变化较大,屡建屡废。唐末,济源境内有济源、王屋、河清三县。其中济源属孟州,王屋、河清属河南府。北宋时期,济源境内有济源、王屋、河清三县,属孟州。金时期,济源属金国(1115-1235),设济源、王屋二县。
属孟州。元代,王屋县并入济源县,属怀庆路孟州。明清济源县属怀庆府。1913年属豫北道,1914年属河北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32年属河南省行政督察第四区至1949年。
1942年7月,豫北道济源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3年春,王屋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6年,抗战胜利后,抗日民主政府更名为济源县民主政府;1947年7月,撤销王屋县,将王屋县的一、三区划归济源。
1949年8月属平原省,1952年平原省撤销,属新乡专区,1970年,属新乡地区。1975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批准设立济源工区办事处,工区下辖虎岭区(县级)、济源县。
1977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撤销济源工区办事处,济源县重归新乡地区领导。1986年3月,新乡地区撤销,济源划归焦作市领导。
1988年6月,济源撤县建市,实行计划单列,以原济源县的行政区域为县级济源市的行政区域,仍归焦作代管。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不再由焦作市代管,由河南省政府直辖(副地级市)。2005年升格为省辖市(按正地级市所有行政管理机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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