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并努力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本题与改革开放的实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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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和内涵。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没有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没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就会脱离中国的国情,就不能有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们都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内容。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是: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本质上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顺应了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只有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离开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失去了依靠力量。
第二,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是多层次、不平衡的。根据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客观规律,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水平要求有多种所有制经济与之相适应。实践证明,无论用哪一种所有制经济去套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其结果只能是阻碍和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本身的发展是不完善、不成熟的,它不能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我们不能把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看作是纯而又纯的,也不能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与社会主义根本对立的,而要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实行怎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根本在于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那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张,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党的十六大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两个毫不动摇”是指: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个统一”是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2.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所有制性质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观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我国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发展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以不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条件的。坚持这一条不仅是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要求,而且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必须在改革过程中旗帜鲜明地反对“私有化”。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实行“私有化”。我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以下两点为基本前提的:第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以不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当然,这是就全国的总体情况来说的。第二,我们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也要大力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要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是要否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要实行“私有化”。
3.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只是把纯公有制经济才看作是公有制经济,而不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制经济成分纳入公有制经济范畴。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是公有制经济在社会范围内的扩展,其性质仍然是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从量上看,公有资产与非公有资产相比要有数量上的优势。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些产业可以有所差别。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光有数量优势还不行,国有经济必须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对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地位和作用的界定。就公有资产本身来说,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具体是指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中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4.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还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公有制在现实中又要通过具体的形式来实现,即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只要控制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就能有效地实现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5.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现阶段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所有制形式,也都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这一本质要求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就是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所有制经济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内容。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这一标准出发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就应该把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之外的经济因素纳入到制度之中来。要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层面上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也是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结论。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定要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成为统一的力量。必须确立这样的新的观念,即不能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相互排斥的,而应该把两者看作是可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为此,必须营造能够使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