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公民在应急管理中的公共责任意识

2022-08-11 文化 53阅读
公民公共精神是指孕育在公共领域之中,随着公共交往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公共理性,是公共生活中的独立自由的个体以利他的方式关心公共利益的态度及行为,并以个体自身在其中形成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基本道德和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价值取向,它具体表现为独立自由的个体对“私人领域”的超越和对公共生活的积极参与.其中,它包括着对公平、自由、民主、秩序和责任等一系列最基本的价值目标的认定.此外,公共精神还包括独立人格精神、公平正义精神、民主法治精神、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意识等基本内涵和公共性、公正性、渗透性、开放性、时代性等特征,这些对于我国推进社会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共精神在我国的社会历史长河中有一定的发展,但这与今天所产生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分化的基础上的现代公共精神是有一定的差别.我国进入新时期以来,公共精神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发展还不成熟,在社会各方面存在缺失的现状.这也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所导致,如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社会缺乏公共性的公共权力、公民社会的不成熟和公共空间的狭窄、社会成员缺乏自律自控意识等.目前我国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价值多元化、人的全面发展等种种挑战,迫切需要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本文也正是基于此目地探讨我国公民公共精神的培育,为培育公民公共精神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公共精神的基本概述.主要对公共精神的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引出公共精神的概念,并探讨公共精神的重要特征和公共精神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我国公民公共精神的现状分析.重点探讨我国公民公共精神缺失的具体表现,集中体现为诚信守诺意识弱化、社会公民意识淡薄、文化创新意识不足、社会公德意识不强、公民责任意识缺乏、公平正义意识薄弱这六个方面.第三部分:培育我国公民公共精神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国现有的国情寻找与之相应的指导思想,即借鉴西方正义理论的积极启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和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要求.第四部分:完善社会各项制度措施,为培育公民公共精神提供制度保障.具体从建构公民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法治体系四个方面探讨培育公共精神的路径.第五部分:落实社会文化教育措施,为培育公民公共精神提供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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