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资格证的变更登记包括: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变更
3.电子口岸中心的相关信息变更(此步骤涉及到7个部门的审批)
4.《自理报检单位登记证》的变更
对进出口资格证的变更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变更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变更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变更过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变更过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变更过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6.公司原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稿
7.与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相同的房屋的房产权证的复印件或相关的有效产权证明材料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房屋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所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信息
10.公司公章、报关专用章、法人私章
11.原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2.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
13.原有电子口岸的的相应的IC卡
14.原有的《自理报检单位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