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奖算16年所得,1月份发的工资也算16年。“年所得”的统计口径,为纳税人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而不是所得的所属期年度。虽然是17年1月份发的工资,但是16年度取得的收入,所以计入16年年度。
二、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个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