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原代理组织名称: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代理人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本申请只适用于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人的变更。
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事项。
7.共有商标变更商标代理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