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欠倒闭法人跑路了,现在找到 该怎么判他刑?

2020-04-24 社会 81阅读

公司亏欠倒闭法人跑路了,现在找到如果是恶意欠薪的话,检察院可以以恶意欠薪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刑期是2到5年。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合法经营,而不应当遇到纠纷时,就采取逃避、躲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公司倒闭或者企业的法人,经营者逃逸的,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先行由当地的欠薪垫付委员会先行垫付。

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是由法人自主决定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该是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不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应该是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

法人对公司的事务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扩展资料

企业倒闭法人逃跑承担的责任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因违法行为被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

第62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民法通则》第49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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