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在我的感悟人生的篇章里,有不少地方提过如何处理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己的内心世界之间的关系。但没有细致地论述如何处理好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今天早晨来地比较早,修改一下昨天写的如何处理好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后,再试着写一写如何处理好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在人生的长河里,人总是要与人和物接触。与人接触不必细说,生下来从母体脱离后,还是要先与人接触,脱离母亲第一个接触的人并不一定是你的母亲,而是大夫和护士,在很久以前人生下来第一个接触的人是接生婆,是她用手把你接到这个世界来的。而后,你开始接触物。你接触的第一件物品是母亲给你做的小衣服,把你包好,你吃的第一口东西是奶,因为脱离了母体,你最开始是靠母乳维持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你会逐渐接触更多的物品,但这些物品的归属可是不同的,你家的、他家的,你的书包、他的书包,你的书桌、他的书桌,书桌对于你来说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你的钱,我的钱,认识到钱的重要性之后,人们才知道我长大后要赚钱,自己成为一个有能力挣钱换物的人。
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在人生的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己的内心世界三个关系中最为简单。那就是:不是你的物和钱不要拿,是你应当得到的物和钱不要放弃。
如此简单的道理谁都懂,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是有很多人处理不好。妈妈活着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死。”妈妈并没念过书,她说的这句话是啥意思呢?小的时候没有很好地理解,长大了我对妈妈说的这句话有了比较深刻的感悟,那就是欲望的膨胀去获得物品或食品人与鸟都会死亡。就这么简单。所以,妈妈一个没有文化的人说出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这是一个警句,是提醒人们在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要把握好度。犹如“人不能把金钱带到坟墓,但金钱可以把人带到坟墓”一样。那么,我们如何处理好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呢?
第一,一定要明晰物权。《物权法》明文规定,国家、集体、个人的物权不容侵犯。人们接触到的物,分很多种类。一是既有所有权又有使用权的物,这纯属是自己的,比方说自己的衣服。二是只有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的物,如你的房产虽有所有权但由于你出租给猜脊侍别人了,使用权在承租方。三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物。你从别人那里承租的物品。四是既无所有权,又无使用权的物品。如商店里的物品,在你没有购买之前。
第二,一定要懂得物权获得的合法渠道。既有所有权又有使用权的物你可处置,别人要获得时必须经你同意,你有绝对的穗吵处置权,馈赠、等价转让、减价转让都是你的权利。只有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的物,一旦他人依法获得了使用权,你不能随意终止人家的使用权,如果你想既拥有所有权又要拥有使用权,必须通过合法合理渠道获得。因为使用权人是通过法律渠道支付了使用权费用。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的物你是不能占有的,如果占有必须经物权人同意。比方说,办公桌物权人是单位,你如果把它搬回家,必须经单位以合法的方式处置了办公桌,你支付了单位核定的办公桌的处置价格后,办公桌才归属给你。第四种情况,既无所有权又无使用权的物品或金钱,只有靠你诚实的体力与脑力劳动合理合法地才可以获得。大概物权的获得就是这四个方面。
第三,要正确把握获得物权的欲望及目的。这是处理好人与物之间关系的野嫌最重要的原则。“人为财死,鸟为食死。”这句话主要是指人获得财产物的欲望,欲望过强就会犯下“不是自己的物通过不合法的渠道获取”的错误。所以,一个人一定要节制自己获取物的欲望,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有节,取之合法”就是这个道理。获取的物权(财富)究竟为了什么,这也是人应当认真考虑的大问题。人最初获得物权是为了吃饭、生存、养家糊口。当这一切都满足了之后,获得物权的目的就会发生变化,一些大富豪们把获得物权的目的用于回报社会,做善事,积善成德。但也有的人是为了顾小家或者做些别的事情。每个人对物权获得和使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不尽相同的,这与人的处境有直接关系。当物质生活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人们获得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温饱的愿望,而当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人的欲望发生了大的变化,人们获得物权的目的就有可能转化为回报社会而不是满足个人愿望。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