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在2005年以前那是一个问题,而2004年国家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民政部此后历年的抚恤金标准,已经取消了在职(一年一次保健金)、在乡(一月一次抚恤金(数额与保健金相同))的做法。
所以2005年后我国的残疾军人不存在在职、在乡区分的。
如果是在2005年以前的,你有退休金的固定收入,那么一定是在职“革命伤残军人”或者“革命残废军人”。
你的问题在2005年以前那是一个问题,而2004年国家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民政部此后历年的抚恤金标准,已经取消了在职(一年一次保健金)、在乡(一月一次抚恤金(数额与保健金相同))的做法。
所以2005年后我国的残疾军人不存在在职、在乡区分的。
如果是在2005年以前的,你有退休金的固定收入,那么一定是在职“革命伤残军人”或者“革命残废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