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现行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作了明确的规定: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3)企业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场地整理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扩展资料
1、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①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②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如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②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③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a.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b.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