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的增加记借方, 而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增加记贷方?

2022-07-30 财经 72阅读
  因为应交税费科目是一项负债科目,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指可用来抵扣应交税款的项目,这个项目本质上与缴纳税款类似,进项税增加,可直接抵减应交的税费,导致对国家的负债减少;所以进项税额的增加记在借方。而销项税额, 是指应缴纳的税款,实际上还未缴纳,销项税额的增加,引起对国家的负债(应交税费)增加,所以负债增加就记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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