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年
元二十七年(1290年),元政府析华亭县部分,设立上海县
唐天宝十年(751年),吴郡刺史兼江南采访处置使赵居贞上书,奏请划昆山南境、嘉兴东境、海盐北境等地,设立华亭县,而此便为松江建城之始。
至宋淳化二年(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大船出入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上海浦”(其大致位于在今外滩以东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上,宋咸淳三年(1267年),华亭县于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华亭县升格为府。翌年,华亭府更名松江府,辖华亭县。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元政府析华亭县部分,设立上海县,隶松江府,标志着上海有独立行政建制之始。
清袭明制,归属江南省松江府,设江海关
1927年3月29日,中华民国政府在租界以外地区设上海特别市,直属行政院[。此时,上海从法律上正式脱离江苏管辖,同时并入江苏省上海县、宝山县17市乡。1929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第123次会议通过《大上海计划》。1930年7月,改称上海市。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上海为直辖市,辖区面积为636平方公里,成为和北京一样未变更过行政级别的直辖市。1958年,江苏省的上海、嘉定、宝山、松江、金山、川沙、南汇、奉贤、青浦、崇明10个县划归上海市,上海市辖区范围扩大到591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