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⑴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当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⑵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三、具体做分录,主要看单位的规定,一般作为补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