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交人大后,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如果“议案”被列入大会议程,会交给各代表团、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再由主席团根据审议结果,决定是否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表决时,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方为议案通过。但也有例外,对宪法修正案的表决,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赞成,方才通过。
对于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大会可建议提议案人进行修改、完善,或者将议案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提案”提交全国政协会议后,由大会提案组进行审查。主要手滚是看“提案”是否符合立案要求,应交由哪个承办单位来办理。
两会结束后,全国政协会举行一场提案交办会,承办单位汇携高聚而来,领回自己职毕隐余责范围内的提案。
承办单位领回提案,进行办理。办理后,再形成一份答复,交到全国政协提案委和提案人手中,就代表该提案已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