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军转干部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长期严重亏损,在岗职工的实际收入低于当最低工资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提前办理退休,但距法定退休年龄每提前一年减2%的基本养老金”的规定上报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扩大提前退休审批范围。
上报省厅审批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2)军官转业证(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卡;(5)本人书面申请。
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上报省厅审批时,必须如实填报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花名册(附后),并经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上报审批。
按民政部有关意见规定,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是指从1964年至1996年,在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曾执行核试验任务的部队退役人员。
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是指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的退役人员、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的退役人员、参加过核爆炸条件下军事演习的退役人员、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部队涉核岗位服役等的退役人员,给予100-230/月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