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是传销,许多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为借口进行传销。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这其实是新型传销。
西部大开发这种以纯资本运作模式出现的新型传销,在广西、湖南等南方省份已为患多年。其共同特征是将传销行为包装在国家发展战略大局下,如开发北部湾、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
在广西北海,甚至衍生出以传销为目的的“一日游”:一些国家政策文件被传销者移花接木,游客被带到能够展现北部湾开发成果的繁华街区进行“感官式洗脑”。
西部大开发无论花样多么百出,传销人员吹到天花乱坠,也终究掩盖不了传销的本质。其实很简单,只要看“需要发展人头赚钱”这一点就能判断它就是传销。
这是传销非法性的根本特征。传销必然需要不断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通过一个一个的下线的加入,下线供养上线,最终财富向最顶层的传销人员流动,最终富了最顶层的一小部分人,然后毁了其余的绝大部分人。
具有三个特征:
1.入门费
需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2.拉人头
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雪球”模式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3.计酬方式
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扩展资料:
2018年2月,南宁起诉“西部大开发”特大传销案 19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某(女,53岁,浙江省乐清市人)自2013年来到南宁,加入以吕某等人(在逃)为首的“消费投资”传销组织,形成了以张某、马某、林某、李某等人为首的传销体系。
该传销组织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消费投资”“资本运作”等旗号,通过鼓吹高额返利等方式欺骗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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