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统一进行,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科目如下:
初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其中,初级中学的历史与社会、科学和高级中学的通用技术科目为2015年下半年新增科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