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政府搭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台,之后又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而在框架上让医保制度得以完整。
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各地实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各地的启动时间有早有晚,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
1、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
2、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
3、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扩展资料
自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试点开始,我国拉开了从计划经济下劳保医疗与公费医疗体系向市场经济下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转变的改革历程,逐步建立起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三大医保制度。
初步构成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医保体系。在覆盖对象的划分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1998年为国有企业改革解困而出台的一项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是自然的考虑,但也在客观上造成该制度覆盖面较为狭窄,仅限于城镇正规就业职工。
2003年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对象是广大农村居民;2007年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为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三大医保制度各自的覆盖范围应当是清晰的。
然而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三大险种的覆盖对象之间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交叉,尤其对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人群应当纳入哪种制度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各地做法不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