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通过手机扫描营业执照左下方的二维码,可直接联到企业信用信息网,不但有企业的基本信息,还有投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警示信息、提示信息等。
根据《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二维码记载注册号、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等信息。各地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增加二维码记载内容和相关功能。
拓展资料:
换领新版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的材料:
1.填写《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原件(无法提供的企业应出具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1.携带材料中五种证照的正、副本原件须全部带齐,如有遗失,应先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后再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2.企业如需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可携带上述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材料与变更登记材料同步申请,无需另行办理;
3.已经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手续的企业,无需再办理“多证合一”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手续。
4.办理换发“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请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不清楚企业登记机关的,可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