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
2.所有报考我校MBA、MPA、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1305J1)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1103)”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除以上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清华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清华大学的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市的考生,其他考生请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
3.在京外参加初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必须选“北京”“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已转入我校招生系统后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交费成功24小时后(如遇节假日顺延),按如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1)登录我校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网址为:
(2)初次登录报名登记表号为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后续的考场查询、初试成绩查询等均需要使用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我校不提供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查询服务。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照片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1月6日,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查而重新上传照片,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被准考。
(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报名程序。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82192。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现场照相,所有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11月10至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现场照相。
(6)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