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是一个春天,邓小平在南海边划了一个圈,这个圈是深圳经济特区。
拓展资料
邓小平同志是创办经济特区的主要决策者。早在1979年4月,他在听取当时中共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后说: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要你们自己搞,杀出一条“血路”。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国经济特区就这样诞生了。深圳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开辟的最早的改革开放的试验地之一。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
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