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的尺寸应该在40×60×100厘米内,且随身携带的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于行李规定如下:
1、行李定义
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如没有另外的规定还包括了您的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2、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您在旅行期间可以免费自行携带零星小件物品乘机。航空公司对体积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件五公斤。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扩展资料:
以下物品不可携带: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托运行李限额:
1、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公斤。
2、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公斤。
3、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4、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千克按始发地至目的地公布的单程、直达、经济舱成人票价的1.5%计算。
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