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和反担保的关系:只有在一项主债权成立并在主债权下存在担保提供方,才会有担保提供方所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即没有担保就没有反担保。 2。银行需要担保公司担保的原因:在现有的操作实践中,除了极少数在银行资信度高,被银行认为是优质的贷款户外,其余需要在银行贷款的单位和个人都会被银行要求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来贷款。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银行必须配合或者说是帮助担保行业的发展,第二个就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项目,银行自身的风险被完全转移,不担心收不回贷款。因为担保公司的担保就是保证银行能收回贷款的,如果借款人还不了贷款,那么担保公司就需要代替借款人还款给银行。
所以,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是你们单位拿到银行贷款的必须途径。 3。反担保的双方:在《担保法》的条文里,是没有“反担保”的概念的,这个是在担保行业开展运作及发展以后,相对于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担保以后,担保公司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转向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给担保公司的行为,叫做反担保,及可以理解为“反向担保”的意思。
提供担保的一方是:借款人或者第三方,而担保受益人是:担保公司。 4。反担保的目的:因为当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时候,担保公司就必须代替借款人,还钱给银行。那担保公司的损失怎么补偿?作为担保公司肯定不会甘心承担这些损失,所以就会要求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来承担这些损失,也就是说,借款人要提供一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或者其他类型的担保,来保证担保公司的利益。
同样的,借款人提供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也可以表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表明借款人有诚意在贷款到期时偿还债务;对于担保公司来说,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也可以增加借款人违约(不还款)的代价,即所谓的”违约成本”。 5。反担保的优势:借款人如果可以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为什么不直接提供给银行,而要绕一个弯路提供给担保公司呢?因为,银行对于担保措施的要求相对严格,很多担保措施的门槛非常高,举例来说,一套城市房产评估价100万,而银行一般会给的折扣率是6折,也就是银行只会认可这套房产价值60万,那你贷款100万,这套房子就只能担保60万,你还需要提供其他担保措施来担保剩余的40万。
而担保公司通常可以给你7折,甚至7。5折,那么你剩余需要担保的压力就只有30万-25万了。而且银行一般不接受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担保(小额的个人贷款可以接受信用担保,大额的贷款不接受),而担保公司可以接受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担保。所以,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要求会相应宽泛和灵活的多。
总结:如果你单位想要顺利拿到该笔贷款,第一,需要配合担保公司的调差工作,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让担保公司了解最真实的情况,而通过调差,担保公司也会给你们的贷款项目(金额、期限、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提供最合理的建议。第二,提供足够多的反担保措施,如果反担保措施没有或者不足,担保公司会认为你单位贷款的还款意愿不够或者单位实力有问题而放弃担保,那么你单位也很难拿到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