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系统按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划分。
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一般按照学生的残疾类别进行分类,分设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按照布局规划,省级建盲校,地市县级建聋校,县区级建培智学校。现在由于残疾儿童入学率的增加和接收残疾儿童类别的增多,很多地方在县级和市级,建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有的包括盲、聋两类,有的包括聋、培智两类,还有的盲、聋、培智三类都有。
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只有盲和聋。培智儿童的智力水平对于接受高中教育困难较大。一般在义务教育之后,会开设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
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有两种情况:一是残疾人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一是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高等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