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行李规定

2022-03-25 社会 706阅读

可随身携带的行李规定如下:

1、国内航班:头等舱2件,每件不超过5千克,公务舱、明珠经济舱、经济舱1件,每件不超过5千克。

2、国际或地区航班:

头等舱2件,每件不超过5千克;公务舱、明珠经济舱、经济舱1件,每件不超过5千克。

3、行李长宽高加起来小于115cm(45in)。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将按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扩展资料

可以免费携带以下随身物品:

1、一件大衣、披肩或毯子。

2、一把雨伞或手杖。

3、一副双筒望远镜。

4、合理数量的在航班上阅读的读物。

5、一个适于作通常旅行化妆而不是装运那些应另作行李交运的手提袋、手袋或手提包。

6、航班上供喂食婴儿的食品。

7、一个婴儿背篮和可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推车(装在飞机的客舱中或货舱中)。   

8、一辆可折叠的轮椅和/或一双拐杖和/或一副背带或旅客用的其他肢体修复用具(装在飞机的客舱中或货舱中)   

依靠轮椅、拐杖、背带、肢体修复用具的残疾旅客。 

9、导盲犬/助听犬等服务犬(经过训练协助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的特种犬)   

依靠服务犬的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提前申请,并持有医疗部门证明。

参考资料:中国南方航空-行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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