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中小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2-04-15 财经 60阅读
从国家到地方对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很多,下面介绍一些近期及重要的政策:

重要政策: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3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文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2960843.htm

近期优惠政策:
  2015年3月3日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分十条,分别为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单列信贷计划,优化信贷结构;加强机构建设,扩大网点覆盖面;落实尽职免责,调动工作积极性;改进考核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加大金融创新,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严守风险底线,抓好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激励约束,确保政策落实;加强多方联动,优化服务环境等。
  《意见》将此前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两个不低于”目标调整为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的“三个不低于”。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两个不低于”目标由2008年正式提出,从增速、增量两个维度进行考量,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此次提出的“三个不低于”目标保留了“增速”,取消“增量”,将其改为“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两个维度。

  2015年2月26日财政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启申报,项目申报向小微文化企业开放,并不受部分条款限制。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2015年1月26日中国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成立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

  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4年10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10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4年8月19日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4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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