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1、目的:对患者的处方进行调配,并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防止不合格药品出售,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适用范围:调配、复核。
3、责任人:药剂师、调配员。
4、内容:
4.1收方、审方:收方后药师首先审查处方,包括:处方填写的完整性;药名、规格、剂量、用药方法、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请医师修改后方可调配。
4.2调配处方:调配药师应专心、认真调配药品。对易混淆的药品要仔细辨认清楚后方可调配。发放药品时,要再次认真全面审核处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药品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对取药者的姓名,无误后将药品交与患者,并由发药人在处方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