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4、收到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A公司
5、背书给其他公司时 借:应付账款-B公司 贷;应收票据
扩展资料
1.汇款单位(即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注明的收款人。
4.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的金额和多余的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到银行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5.收款人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以受理。
7.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项,银行不予以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汇票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