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2020-05-18 财经 338阅读
现代企业制度的出台与形成
进入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一方面,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伴随开放的扩大,大量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这种变化一方面为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方面使国有企业处于日益严峻的竞争环境之中。面临这种挑战,国有企业原有单一的国有这种产权形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同时,国有企业历史沉淀下来的企业冗员、企业债务、社会保障等问题,使企业在日益加剧的竞争局面中深陷困境。人们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就是制度创新,即实行现代企业制度。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模式。这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沿着这一方向推进,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制度。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
1994年,国务院选择了100户不同类型的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试点内容包括7个方面: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健全企业法人制度;建立、明确国有产权运营主体;建立和完善企业组织制度;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新的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制度;实行政企分开,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同时,企业分别按3种类型改制:多元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国有独资的集团公司;国有投资控股公司。
但是,单纯的企业制度创新并不能解决国有企业原有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1989年以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急剧下降,亏损面与亏损额急剧上升。一段时间中,人们对国有企业能否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和发展产生怀疑。这种情况预示着单纯从体制与制度的角度,是无法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国有经济也是无法真正搞好的。
有鉴于此,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新思路。即在坚持国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缩小国有企业的范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其控制力。这一思路的创新之处在于,开始跳出单纯的体制与制度改革的窠臼,开始强调国有经济本身规模、布局与结构的调整。
1997年,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3年的时间使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亏损企业走出困境,在此基础上,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
1997—1999年间,主要在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抓大放小、增资减债、技术进步、市场开拓、加强管理等方面采取了措施。1997、1998年间,这些措施没有立即产生明显成效。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继续滑坡。1999年上半年情况开始改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上述状况表明,单纯的体制与制度改革是难以从根本上搞好国有经济的,必须推向结构调整、数量收缩、组织改组与内部管理等方面。搞好国有经济,必须既立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更要立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这正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向新阶段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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