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出国申办护照须知 一、申请人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张护照专用相片到公安机关(各县(市)户口的到县(市)公安机关,石家庄市户口的可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用钢笔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蓝黑色不限。
三、属于国家报备人员需按申请人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在 " 申请审批表 " 中出具政审意见,政审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不属国家报备人员的,户口在石家庄市的申请人员,不再提供任何政审材料,户口在各县(市)的申请人员,按照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五、收养儿童出国定居的,需提交儿童常住户口所在地省民政部门出具的 " 收养登记书 " 和收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公民护照延期须知 一、公民所持护照在即将到期前六个月之内需要办理护照延期的,由本人持护照和户口、身份证原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二、填写《公民因私护照变更申请审批表》。 三、提供照片两张(表中贴一张,备用一张)。 公民护照丢失补办及换发须知 一、公民护照丢失需由本人提交丢失地派出所出具的丢失证明和在省级报纸上志明作废,原护照号码的报纸各一份(报纸共 2 份,另一份取照用)。
二、换发护照的需提交有关换发护照的相关事由证明。 三、提供制照相片两张。 四、核对户口和身份证原件。 公民随团出国旅游须知 一、公民随团旅游需提交填写好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和旅行社出具的 " 行程单 " 和交款发票原件。
二、提供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A4 纸复印件)。 三、必须面见申请人。 四、申请人户口在各县(市)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上出具政审意见,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政审。
公民出国劳务和因私就业须知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二、由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公司派出的劳务人员,须提交该公司有效 " 经营资格证书 " 和有关此项劳务的 " 项目说明书 " ; 三、个人因私出国就业的,提交申请人同境外雇佣单位签定的雇佣被雇佣合同,该合同须经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机关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五、护照专用照片两张; 六、必须面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