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原合同应当有效,与原公司有关的权利义务档激关系应当由新的公司来继承。劳动合同可以做变更,但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签,如果新合同内容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签,但要求在合同中必芦圆须注明两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行哗袜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