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南于2010年11月22日正式实行携号转网。别的地区至今年未听说有此业务。
1,政策问题
在天津,实行双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2G、3G用户和中国移动的2G用户相互之间可以携号转网。而在海南则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2,技术问题
转网涉及的问题相当多,目前还不成熟,ex:实施号码携带,用户的数据库需要调整,,转网用户的数据修改和更新要求具有很高的及时性和统一性。根据用户改变自身网络接入商的选择,需要对其数据记录进行修改,并提供新的接入路径。这使得运营商实施携号转网政策不仅需要进行技术准备、数据库建设、网络改造,需要添加相应的设备并对现有设备进行扩容和改造,还需要解决好计费、号码查询和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技术方面的实现都需要巨大的投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原信产部要求移动运营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携号转套餐”政策,但是各地运营商由于支撑系统的能力差别较大,不同的计费和经营分析系统的融合具有一定的难度,使得很多运营商全面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推迟了两年的时间。考虑到我国移动电话用户的巨大数量,实施号码携带势必对用户信息数据库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最后,给楼主提供点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存在以下情况时,原运营商将拒绝您的携出申请:
1、对于实名制用户,机主身份信息不符(个人用户按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核对,单位用户按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核对);对于同一个用户的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号码,视为身份信息相符。
2、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商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未满只限于运营商提供了现金、终端补贴且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户签署了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在网协议。
3、用户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欠费或帐务不清;欠费是指除了申请日当期帐单外,尚未结清以前帐期的费用。
4、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
5、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6、申请业务的号码由于SIM/USIM卡丢失、被窃等原因已被挂失;
7、携出方网络故障,无法受理申请。
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携出的用户(天津移动157、188号段用户);
一号多转,即用户号码已在其它运营商公司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用户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
以下事项需提示您注意:
原天津电信、天津移动(除TD号段)用户号码携转到天津联通2G或3G网络后,需更换为GSM或WCDMA制式手机。
提出号码携带业务申请后,如欲撤销,需在申请当日的工作时间内提出;如果申请成功,12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使用充值卡预缴在原有卡上的费用将不能继续使用;
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在原运营商享受的积分、信用度等将无法继续使用。
号码携带业务申请成功后,需在携出方结清剩余话费,如果欠费超期,原归属运营商可依法要求携入方运营商暂停提供服务。
如果持他人SIM/UIM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将他人号码携带之后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业务者承担。对非实名制用户,携出方运营商不承担核实用户身份的责任。
对于在原运营商登记的机主身份与实际使用移动号码的用户身份不符的实名制用户,需要到原运营商处变更身份资料后再申请号码携带业务。
如果用户在携出方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的优惠业务,用户需要先到携出方取消捆绑业务,才能申请号码携带;
对于一号多转的情况,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只接受用户从第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交的申请。
号码携带成功之后,120天内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号码携带成功之后,用户只能享受新网所能提供的
希望楼主对携号转网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