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可以要回欠款吗

2022-03-21 社会 54阅读
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问题我分类给你解析吧。
1.你的起诉时效受法律规定的两年限制。当初的欠条没有写上还款日期,这个就从你第一次开始主张、催他还钱的日期开始计算,到这个日期的两年后结束。如果中间你又重复的催款,那么就又从你重新催款的日期再往后延长两年,很好理解吧?

2.你做的很好,保存好存根。法律上有一个词叫“不当得利”,因为这里法律会认定一个事实,你少了钱,他多了钱,你们之间又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这平白无故的“金钱差”无缘无故从哪冒了出来的!怎么可能?这样来推导出你们之间一定有民事法律关系!但你们之间又没有类似业务之类的买卖合同与业务往来,那么就可以慢慢的推导出这个欠条事实的依据。

3.至于现金的在场证人你要明白一点,如果这个证人和你是朋友关系,那么他的证人证言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如果这个证人不仅是你朋友,也是债务人的朋友,那么就另当别论。

4.不要再想复印件的问题,那个在法律上叫传来证据,也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但可以当做是辅助性证据。当然债务人承认最好,不承认,也好办。重新取证呗。现在电话录音,手机这个小功能都很普片,你套个话录下来,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物证这个东西要必证人来的实在。

就你目前所提供的资料我也只能回答这么多,还有其他疑问看我的联系资料,随时欢迎询问。

最后祝你好运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