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原材料~~~~~~~~
(一) 买价;
(二) 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三)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五) 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购入材料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购入材料成本中。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企业,购入材料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