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项税。购入产品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2、销项税。销售商品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举例:1、买进一件衣服100(含税),卖出去300(含税)
会计分录为: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3
贷:银行存款 100
卖出时:借:银行存款 3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3.59
结转税金: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43.59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3
未交增值税 29.06
2、 买进一件衣服300(含税),卖出去100(含税)
会计分录为: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3.59
贷:银行存款300
卖出时: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结转税金: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未交增值税29.06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59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应交税费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