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大都历史悠久,如饮食业、旅店业、商业等。
所谓传统服务业,一是指需求是“传统”的,即其需求在工业化以前就广泛存在.其二是指生产方式是“传统”的,所谓“传统”的生产方式是指“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家仆服务和传统商业是这类服务的代表部门。
“传统服务业”主要是指商业、修理、理发、餐饮和其他能增进和改善人体体能的服务.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