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然而记载历史、研究历史的学问却往往随着人类的主观意识而变化、发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
1. 记载和解释作为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 2. 沿革,来历 3. 过去而不能改变的事情,而且具有一定的价值 4.于事件的载体
历史,或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历史可提供今人理解过去,作为未来行事的参考依据,与伦理、哲学和艺术同属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历史的第二个含义,即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又称为“历史学”,或简称“史学”。隶属于历史学或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年代学、编纂学、家谱学、古文字学、计量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和新闻学等,参见历史学。记录和研究历史的人称为历史学家,简称“史学家”,中国古代称为史官。记录历史的书籍称为史书,如《史记》《汉书》等,粗分为“官修”与“民载”两类。 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而狭义的历史则必须以文字记录为基础,即文字出现之后的历史才算历史,在此之前的历史被称为史前史。与人类社会相关的历史,又可以称为人类史或社会史,而脱离人类社会的过去事件称为自然史。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
词源出处
“历史”的含义在中文中最早仅用“史”一字代表。甲骨文中“史”字与“事”相似,指事件。许慎《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记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则代表被史官被纪录的事,换句话说,即所有被文字纪录的过去事情。“历史”一词出现较晚,《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注引《吴书》,吴主孙权“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史”前加“历”字是指经历、历法,也就是人类经历的一段时间。在事件中加入时间的概念,“历史”一词就具有了当今的含义。也有人认为“历”乃近代日本学者为翻译英文“history”而附加之辅助义,其意味着人类所经历过的事情,在意义上其概括范围远较“史”字为之大。 在西方,多数语言的“历史”一词源出自希腊语“historia”,原义为“调查、探究”,出自“历史之父”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的《历史》(Historia)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