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在成年之前之前梳丫鬟和丫髻,就是两鬓头发和后脑的头发都梳成小辫垂下来,在头上或在额旁梳成两个小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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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凡未成年或成年但未婚嫁的女子,多将头发集束于顶,编结成两个髻也就是丫髻。其状左右各一,与树枝丫杈相似,故名“丫头”,亦称“丫”。丫髻是一个实心的发髻,一般妇女在年幼时以梳丫髻为主,成年之后则改梳丫鬟,到出嫁之日,再将发鬟改为成为少妇的发髻。如果已
过婚龄而未出嫁,那也只能梳鬟而不能梳髻。所以,梳髻与梳鬟,是古时妇女婚嫁与否的一种标志。杜甫《负薪行》诗曰:“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堪咨嗟。土风坐男使女立,应当门户女出入。十犹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至老双鬟只垂
颈,”就是描述四川夔州(今奉节)地区的妇女,因连年战乱,男丁减少,知道四五十岁还找不到婆家,但仍梳着待嫁的发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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