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收入来源分,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186元,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9%;人均经营净收入5247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
人均财产净收入2619元,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5%;人均转移净收入5680元,增长9.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扩展资料:
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63元,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28元,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084元,增长8.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8.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338元,增长3.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2%;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055元,增长8.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4%;
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81元,增长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862元,增长7.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13元,增长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7%;
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902元,增长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24元,增长9.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