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爵位主要分为三个系统: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清朝王爷的品级是正一品,等级是“和硕亲王”是最高一级。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没有爵土。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十二等大致可分为超品、品级。
超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时保留原来的蒙古尊号,有时在亲王之上依旧设立汗号世袭罔替。
宗室爵位,又称宗室觉罗世爵,掌于宗人府,共分为十二级,只授予爱新觉罗氏族人,它们分别是:
①和硕亲王 和硕:满语意为一方、一隅)
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②多罗郡王
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③多罗贝勒
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④固山贝子(固山;满语意为一角)
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以上四种为高级爵位,贝子是当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个别皇子只封得镇国将军。亲王、郡王补服为前后胸加两肩共四团龙,贝勒为前后两团正蟒,贝子为两团行蟒
扩展资料
爵位世袭,分为降等世袭与世袭罔替。
降等世袭,即每承袭一次要降一级,但降级若干次(亲王降至镇国公,郡王降至辅国公,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贝子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公降至镇国将军,辅国公降至辅国将军)后便不再递降,以此爵传世。
世袭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袭。例如大清十二家“铁帽子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清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