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皆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但需要注意的若同时选择两个的话,仲裁约定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而法院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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