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岛。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扩展资料:
建立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在于:
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特区